你好!我想咨询下我未婚夫在3月7日下班的途中快到家门了突发脑溢血,现偏瘫生活不能自理,因在现在的单位没有交社保医保,所以自费花了十几万的医药费,我去他单位看到他的合同上写着:应乙方要求,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保由其原单位代扣代缴。甲方每年向乙方原单位支付应由甲方单位承担的部分(指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实际上单位从没有付过这笔钱,而且单位说我未婚夫的合同6月30日到期了要解除合同,我想问这个时候我们该怎么办,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负者医保中心该承担的部分能赢吗?帮帮我们这个贫困的家庭,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