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四间老房子是奶奶,爷爷二十多年前造的,是木头和泥墙结构,分家后,我爸两间,我爸的亲弟弟两间,土地使用证他们俩一人一本,后来我爸的亲弟弟嫁出去了,至今21年,他在他老婆家已经造了新房子,土地证是用他的名字做的,现在他把以前老家那两间老房子的土地证做到我奶奶名下了,因为他已经有一本新房子土地使用证了,所以做到我奶奶名下。注:分家之后,爷爷我爸赡养,奶奶归他养,注:(上面所谓的他是指我爸的弟弟),奶奶精神有问题,我爸和他弟弟谈,出钱买这两间房,他硬是不肯卖,就说等奶奶死了再谈这事,其实他想卖给别人赚更多的钱。求助:有什么好办法能把两间老房子的土地证做到我爸名下,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