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委托某房产中介(个体工商户、当时也未在房管部门备案,已没有网签资质,但是门店招牌注明房管局备案单位)购买存量房一套。
仅订立了房屋买卖双方的买卖合同,其中有1个条款包含了中介费的约定,合同最后也有中介的公章。
该中介瞒着买卖双方请另外一个有网签资质的中介办理了网签,打印的网签合同在提交备案时未经买卖双方签字。到登记过户时,让买卖双方补签字。
现在房屋已经过户并办理了两证。房屋交接时很潦草,几天后房屋发现管道存在问题,买方因此付出几千元修缮费用。
现在买方已经向法院起诉并受理,已开庭2次了。受理案由是居间合同纠纷,诉讼请求是要求退回中介费。买方现在发现,本案应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3倍的惩罚性赔偿。
想咨询,如何以专业的角度对房产中介服务中的欺诈行为如何提出诉讼请求、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