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按揭代款买的房子(首签),合同承诺2012年4月交房(未按时交房),直到2013年6月才拿钥匙(此楼没验收备案,属于提交交房)。,我住27楼,28楼房主已在2012年8月装修入住。在我2013年8月份准备装修时,发现棚顶有多处裂缝(最大的1米以上)。发现问题后,我找过开发商,他们说是因为楼上装修做地热把楼板搞裂的。我不认可。找过质检站要求做房屋鉴定,随后开发商找过我多次协商此事,最终同意私了,不要把此事搞大。同意私了这期间,开发商以各种不是理由的借口,托延时间,至今为止,此事还没解决!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我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申请房屋鉴定吗?还是先做鉴定,然后在向法院起诉开发商呢?还是为了全面考虑,把开发商和28楼的房主及质检站(有工作不做为因素),一起到法院起诉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