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是这样的 我外公有两处房子(以下用AB代称) 膝下有一儿一女 女儿是我的母亲 A房写的是我外公的名字 在很久以前 给他儿子 也就是我舅舅结婚在住 后来我舅舅买了新房子,于是搬了出去,然后把A房又给我母亲和我在居住 房产证土地证都给我们了但是当时没过户 04年我外公去世 AB两处房由我外婆继承. 但是在2011年的时候 我的母亲 也就是我外公的女儿 也去世了 我想请问一下 我是不是就属于我母亲的第二继承人?, 然后就是 我现在27岁要结婚了 希望把A房过到我的名下 但是我外婆说想AB两套房一起过户 一起签字 免得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他们怕如果先把A房签字过给我了 我以后会跟我舅舅争夺B房,但是我外婆最近又跟我说,他怕如果AB房都一起过给我们两家了 到时候他怕无处居住 没地方养老,又不愿意过户了,他想等他去世以后,两家人再来过户房子 但是女朋友家又希望房产证写我的名字能有个保障 肯定是等不及了 我想请问的就是
1.我有没有A房的继承权,有没有资格和我舅舅去争夺
2.如果我外婆去世,他立遗嘱,说想把AB房都给他唯一的儿子 我舅舅. 到时候我需不需要签字 立遗嘱的时候需不需要我在场? 我有没有权利反对.
3. 现在公证,过户都做不了的情况下,有没有其他有法律效应的方法,将来可以做证明,让我舅舅收不回A房,让我和我女朋友住的安心, 我舅舅说可以接受录音和字据证明,这些有用吗?
-
在法定继承情况下,ab两房产你和你舅舅都各有六分之一继承权利,剩余都是你外婆享有,你外婆去世后其份额由你和你舅舅各继承一半。你外婆立遗嘱只能处置其自己享有份额,不需要你到场,就算立遗嘱你也享有两套房产的六分之一。建议找专业律师咨询处理,避免后期争议。
-
ab两房产你都有继承权利各占六分之一,你舅舅也一样,剩余都是你外婆享有。立遗嘱只能处置你外婆享有份额,不需要你到场,就算立遗嘱你也享有两套房产的六分之一。建议最好先约定房产享有权利避免纠纷。
-
在法定继承情况下,ab两房产你和你舅舅都各有六分之一继承权利,剩余都是你外婆享有,你外婆去世后其份额由你和你舅舅各继承一半。你外婆立遗嘱只能处置其自己享有份额,不需要你到场,就算立遗嘱你也享有两套房产的六分之一。建议最好先约定房产享有权利避免纠纷。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