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从B公司承包工程,之后A公司又将一部分工程承包给了林某,完工之后B公司将全部承保款结算给了A公司,但是A公司并未支付林某的承包款,期间林某多次向A公司催要承包款未果,A公司的法人我(我是A公司的法人并负责A公司的全部业务往来)向林某出具了一张欠条,并在欠款人那里签了我的名字,没有写公司名称也没有盖公司章。在多次向A公司催要承保款无果的情况下,林某向法院起诉我要求还款,并将A公司列为第二被告,法院一审判决A公司支付林某承包款,但是A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要求我支付这笔款项,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法院针对A公司的上诉会怎样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