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满3年了,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由于公司承诺的加班工资少于承诺前的,我和公司发生争执,要求它发承诺前的工资,最后被辞退(还是没发)我能否得到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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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虽然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现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3个月的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3个月的赔偿金,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1个月工资标准的代通知金。你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了,需要律师帮助,可以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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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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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和该公司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未签劳动合同满1年的,满1年的当日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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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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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