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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厂一员工眼睛受伤,没有买工伤保险,他是计件工资,我该怎么赔付给他

劳动纠纷
2014-06-23 02:33:03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工伤职工,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个月的本人工资。前述各项共计44个月本人工资。
    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时,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缴费工资不足12个月的,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的,月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的差额部份,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 以员工受伤 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赔偿基数。七级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本人工资,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6个月医疗补助金、25个月就业补助金。共计44个月本人工资,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来电咨询。
  • 您好!如果是7级伤残,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该支付44个月工资。
  • 总计赔偿四十四个月本人工资。
  • 需根据本人工资计算。
  • 你好!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全部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后三项一次性赔偿共44个月工资。
  • 七级工伤,没有买工伤保险的,由公司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本人工资、医疗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就业补助金25个月本人工资,共计44个月本人工资。其他的治疗休息期间工资照发、还有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5元一天、护理人员护理费由单位承担。
  • 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赔偿基数,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要赔偿44个月,可以主动与员工协商具体赔偿数额
  • 没有工伤保险,则发生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要伤残鉴定出等级,然后按照等级计算赔偿额,基数是月平均工资。
  • 由单位承担,建议治愈后双方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然后签订协议解决。
  • 工伤期间工资照发,并可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44个月本人工资。
  • 按员工受伤前的平均工资支付44个月工资赔偿,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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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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