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与04年购买了一套楼房,首付是爸爸给的,其余的按揭贷款,06年结婚并育一女,10年弟弟病亡,现要将弟弟名下的这套房子分配,可女方竟拿出08年签的一份离婚协议和离婚证,并且协议上写明离婚后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并且09年又复婚证了,可是,离婚与复婚我爸妈都不知道,因为他们都一直没分开过.再有,结婚后,女方一直没工作,贷款都是弟弟挣钱还的,请问,现在的情况,父母还有没有继承权?如果有能占多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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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明确房贷在你弟离婚前、以及病亡前是否已经偿还完毕。如离婚时尚在还贷中,则首付以及已还贷部分应以离婚协议约定为准(如离婚协议真实且经过了民政确认)。离婚后至病亡前,两人一直共同生活且09年复婚,则此期间还贷部分应为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中有一半属于你弟遗产,你父母有法定继承权,具体比例需参照贷款合同、根据事实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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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是真的,那么离婚之后房屋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复婚后仍然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复婚后你弟弟与女方还在还贷,那么复婚后所还贷款的一半属于你弟弟,你父母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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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