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97年邯郸市劳动局代纺织局招的合同制工人,97年分进国棉二厂并和二厂签署了合同,是上班起那一天到退休,在二厂期间的待遇和医疗和二厂正式工一样,92年由于身体不好掉到搪瓷厂,在我记忆里搪瓷厂曾和其它员工签写了一签几年的合同并没叫我去在次签写合同依然保留我在二厂的合同,到现在破产了,搪瓷厂却说我是合同工了,说没合同制工人一说,说我和91年的合同工待遇一样了要一次性补偿了,这一来才补偿和正式工差很多,我闹不清我到底属于哪类工人,请教专业律师帮忙,(搪瓷厂95年以前也曾 叫厂里一些人去签合同是一签几年的那种合同后来破产了又改回工人了,就几个91年进厂的是合同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