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份工程合同,是2011年12月签订的,当时约定好签订合同当天付总款的25%,(当天已收到该款),交付设计方案图纸的第二天付总款的25%(交了图没付),余款工程结束后一月内付清。后因某种原因该工程只是我们设计而没有进行施工,他们也只付了最早的25%款,请问这样的欠款可以起诉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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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施工的原因是什么?是哪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不能施工的?建议向律师出示相关合同以及说明情况,律师才能给予你有帮助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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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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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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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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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了解你们的具体情况 以及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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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建设方签订的设计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你方完成了合同义务,对方应当支付合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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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合同。。如有不明,来电或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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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介绍的情况看,你们只有权利索要设计费及利息。至于施工费用,需要详细分析变更合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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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