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辞工书领导批拉是月底,但是我现在要走,领导说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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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急辞工未造成损失的不得扣除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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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职工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离职,方属于程序上没有瑕疵。事实上,现在距离月底也没多少天时间,所以还是等到月底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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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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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