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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店铺合同是签约的三年,到2015年6月到期,第三年签约的是"市场统一价",也就是今年6月,商家把租金涨了60%,问题是我所在的楼层其他商铺都是10月份合同期满,需重新签合同,今年10月其他商铺租金也会涨60%, 请问,1,市场统一价是以什么为参照物? 2,我的合同没到期,商家6月份按其他商铺合同期满的租金60%,收取我今年的租金,合理吗? 3,我可不可以理解为"6月份其他商铺的租金是没涨的,我签约的市场统一价,应该以6月份其他商铺的租金为标准?

合同纠纷
2014-06-16 11:51: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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