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三儿子一女儿,今年86岁,老年痴呆、糖尿病、瘫痪一级残废。老人有自己的住房,83岁那年发现痴呆了,走失过。从此每人轮流陪伴一个月,我们都是在老人的居住地陪伴,老人到处乱跑,差不多看累了就哄劝着回家休息,唯独二儿子把老妈骗到他家,任老妈随意跑,跑到爬不动了才找车带回家,老妈劳累过度,深度昏迷,发高烧,他不给救治,是女儿花钱送医院住院治疗的。从此再也起不来了,瘫痪一级残废。已经瘫痪两年了,一年多以前他不管照顾也不给赡养费,女儿把他告上了法庭,判决每人每月给300元赡养费,钱他给了,但是不来照顾,都是其他三兄妹照料。现在老妈的大儿子有退休金还在外补差,两份工资,二儿子有退休金,女儿有退休金,唯独小儿子没有退休金,白天都是小儿子和女儿照料老妈,俩哥哥不但不管小弟生活来源而且还对他意见很大、、、、、、女儿二次把二哥告到法庭,希望他能来照顾老妈,让小弟出去挣钱,开庭时他说:老人神志不清,没有分辨意识。请律师帮帮我怎麽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