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0日15时许,李XX无证驾驶无号牌嘉陵摩托车沿赣南大道南康往赣州方向行驶,行驶至赣南大道南康区龙岭街路口路段时,与同向行驶在前方由杨XX驾驶的小鸟电动车发生碰撞,至杨XX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后半小时感左右拨打了120 以及 110电话。医院120车辆先到达,110随后到达。经医院检查为寰枢关节半脱位。当时110民警只是对造事者以及受害者车辆给以拖走,并且收缴了李XX身份证件。准备第2天入口供。谁知第2天以及以后都一直对方联系不上对方。办案交警根据身份证联系过1次李XX家人(父亲),后面他家人也联系不上。现在我有事故认定书应该如何起诉对方?这个治疗过程大概已经花费3万元。本案能否为交通造事逃逸罪处理。麻烦律师给我支招,维护受害着权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