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爷爷奶奶的房子要求析产,他们有一儿一女,儿子是我父亲在爷爷之前过世。奶奶作为原告我和姑姑作为被告,要求按法定继承(我代位继承)来分爷爷遗产并把她自己份额给姑姑。第一次开庭由于爷爷遗产份额无法界定无果,几个月后第二次开庭奶奶拿出一份爷爷奶奶一起写的自书遗嘱,说全部房产都给姑姑,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已经不是被告了?如果我不提出异义,法院可以直接认定遗嘱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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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析产继承案件的过程中因为你是代位继承人,所以你一直都是案件当事人,而且是必须要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所以你直到案件结束都是被告。现在案件到了关键阶段,遗嘱的效力认定直接关系到遗产的分配。自书遗嘱明显是对你不利的证据,要推翻它需要在庭审中提出疑点。一般其是否有效需要根据遗嘱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必要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它的疑点进行鉴定,比如笔迹、形成时间等等。建议咨询律师,结合细节制定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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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被告,你、你姑姑都不提异议的话,法院可以直接认定遗嘱有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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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被告,你不提异议的话,那么该遗嘱就会被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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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还是被告,你、你姑姑都不提异议的话,法院可以直接认定遗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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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提异议,当然被认定遗嘱有效了,房子归你姑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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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被告,可以对遗嘱的真实性提出异议要求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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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是被告,如果所有继承人,没有异议,遗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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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