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2000年至2014年为公司的职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目前已离职。离职前本人在社保局资料查询得知从2000年至2014年4月期间公司规定为本人购买社保的每月本人所缴交的社保费用远远大于社保局资料显示实际缴交的费用。存在着甚远的差距,请问在法律上这属于什么罪名。

合同纠纷
2014-06-06 10:14: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企业员工社保购买标准
18600
成都社保个人缴费标准
46470
挂靠公司和虚假出资公司产权认定的法律根据
股东出资 41511
挂靠公司和虚假出资公司产权认定的法律根据
公司的出资形式
注册资本 45525
公司的出资形式
公司出资纠纷之确定出资依据
注册资本 42902
公司出资纠纷之确定出资依据
出资不足不能改变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 5511
出资不足不能改变出资比例
公司出资瑕疵
注册资本 8528
公司出资瑕疵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