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集团A公司财务,A公司另外成立了几家不是关联企业的公司,实际用来融资贷款,由于各种原因,我不得不成为其中一家B公司的法人(B公司之前不做实体,现在转做实体),并与这家A公司和B公司签订三方协议书,协议书上注明我不参与B公司经营管理,B公司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债务,税务等均与我无关。万一以后B公司出现什么问题,我这份协议是否有效(协议上加钙A、B两个公司公章),我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我要如何才协议中保护自己的权益,不承担连带责任?急需帮助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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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参与违法行为,你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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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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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