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建筑工人,今年在大竹上班和我的父亲一起从4楼掉下,父亲当场死亡,我左足,腰,左手粉碎性骨折,在大竹县医院做的手术,现已过3个多月啦,我回家再垫江县医院复查,医生告诉我我左足脚踝功能无法恢复,已残,那边的老板一直以没钱为借口,推迟解决,我父亲的事当时是与工地老板协商解决,我的是却总是推,我想请问像我这种该如何维权呢、、我今年才27岁,孩子一个才3岁,一个才2个月,按法我这种情况能获得多少赔偿、谢谢
-
你好,您父亲属于工亡,赔偿金额应该在六十万以上,您是属于工伤,应该进行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等法律程序,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或面谈。
-
估计好20多万起
-
这个是属于工伤的,需要先到劳动局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最后依据等级,本人工资,年龄计算工伤赔偿的
-
你是否与老板有劳动合同,如果有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定残;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则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详细情况建议咨询律师。
-
先走工伤程序,还要看证据,尤其是证明你是劳动关系的证据
-
你这个属于工伤,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索赔,赔偿数万元起的
-
120万左右的赔偿的,
-
你好,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建议立即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要求赔偿;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莫律师。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