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所住小区突然要收车位管理费,按月缴费,八年前买这个车位的时候,合同里写着此车位有50年的使用期且50年内不再收取任何费用,由于买房当时楼市冷清房地产商给予了很多优惠条款,包括了上述这一条,后来楼市销售火热,车位新合同里删掉了上述这一条,目前的状况是小区一半居民合同有这条款一半没有。但八年来所有住户都没有被收取管理费,由于最近半年房地产商多位高层涉嫌犯罪被抓导致运营不善,小区物业经费短缺等种种原因故有了收取管理费这一闹剧,并扬言不缴费将不发放小区车辆通行卡。请问我们要妥协还是可以据理力争,有什么依据或者对策,望各位有这方面知识的人能够解答,万分感谢!!!(按当地情况来看,购买车位是要交管理费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