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前几天我在上班期间因工作原因与同事发生口角进而打架,对方先动的手,我左肩受伤并伴有头晕,事后对方将我送往医院医治,索性无大碍(医生给开了休息三天的病假),经我们双方协商后,表示不再追究。整件事情也并没有给公司造成任何财物上的损失。随后公司的处理结果是将我们二人劝退,我们不愿辞职,公司就将劝辞改成开除,理由是打架。但我说我是受害者,公司HR说因为我也动手了,我认为我是在别人先动手之后采取的正当防卫措施,我不能站到那里任别人打骂吧,HR竟然可笑的说国家哪条法律规定了正当防卫这一说,坚持要开除我并不给任何赔偿金。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处理?公司能够因为这样开除我而且不需要给赔偿金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