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的工作是一个销售,有销售指标,但工资按照奖金制度发放,不按提成。目前公司是按照78发则来制定指标,比如给销售定一个Quota指标,2万,全年的业绩增长就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增长2*78=156万,假设去年全年是60万,在第二年增需要完成156+60=216万的业绩。公司按照216万平摊到12个月来计算每个月的指标,每个月大概是18万的指标。在计算完成率的时候,比如1月份你单月完成了15万,则完成率是12/16=83.3%,假设你的奖金基数是3000,发给你的奖金则是2499.99,二月份单月完成12万,则计算截止到2月的完成率为(15+12)/(18+18)=75%,则发给销售的奖金为3000*0.75=2250,同时扣除上月多发的8.3个百分点的奖金249,则实际拿到的奖金为2001,三月份依次类推。当截止到某个月的完成率低于70%时,会停发所有的奖金,并将之前所发的所有奖金扣除。
我想问下专业人士,这种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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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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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处理,不然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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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