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朋友。您这种继承的案情,初步定性为遗嘱继承。公证继承的方式我个人觉得你们是无法行得通的,目前就是要找您姑母那边的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你方做原告,让姑母那边的人做被告,打一场继承诉讼。为什么是姑母那边的人:1、姑父先去世,那么姑母就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您姑父的所有财产,加上自己的财产份额,按照道理说姑母拥有这个房子的完全产权;2、在您的姑母去世后,和这套房产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只有姑母的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例如姑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所以,本案的关键是找得到人的信息,然后人找到了,就通过诉讼的方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