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3年4月份在广州一家大型商场的某品牌女服专柜上班,一直做到11月份,由于公司人员的调动被新店长不断挤压,于是申请提出辞职。这个女服专柜的公司是一间深圳的公司,工资是由这家公司发的,入职以来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提出辞职后,这个公司在2013年12月20日向这间商场发出退场证明,于是我办理了离职手续。现在离职到现在还没有满半年,想以原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赔偿可以吗?1、有公司公章的退场证明复印件2、工作以来大部分的排班表复印件和工资表的电脑截图3、离开岗位登记表复印件,有双方签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