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各位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们村被国家征收了,现国家还返商住房一套给我,我有个亲戚在2010年的时候以借款的形式借我的这套商住房,并签定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2011年12月18日至2011年止,然后这套房被借款人以30万的价钱卖掉了,钱是直接打进借款人的银行账号的。 现在问题来了,借款人因债务问题携带妻儿逃跑了,借款当初在借款合同上说明,他在隔壁村自建了一栋6层的楼房,到期内由借款人还回一层楼房作为偿还。现在借款人跑了,他自建的房子名字是他妻子的。 我想问是否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强制分得借款人自建房的一层楼房呢?因为是农村,现自建的房子都还没有房产证的,只有土地使用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