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个疑问想请教您,我有个朋友的凯迪拉克车和一辆面包车相撞,最终交警定的是面包车是主要责任,凯迪拉克车是次要责任。凯迪拉克的保险公司是太平洋保险,面包车的保险公司是平安保险,根据交警的责任划分,据说按保险公司的规矩,面包车的是由凯迪拉克车承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来进行定价,凯迪拉克车则由面包车承保的平安保险公司来进行定价,这里面是否合理,这是其一;其二:平安保险公司对凯迪拉克车辆进行定价核损,材料费用下降几个百分点是否合理(例如凯迪拉克车子材料是10000元,平安保险只愿意赔材料8500元);所以要请教成律师,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