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一个工地承包者,上面有一个集团,该集团规模大,我爸承包了该公司的室内装修,然后在我爸下面有一个工人甲去找了另一个工人乙在工地上来做事,结果乙被摔伤了,该工人被医院判为四级残废(应该有作假嫌疑),那人只是行动不便,伤到了坐骨神经,再加上他在康复期间也不运动什么的,只晓得坐着躺着,在宜昌的一个区法院经过两审判决要赔偿50余万元,前几天法院又说25万,一会儿又说20万,而且责任全在我爸,老师,我想问下你这个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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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构成四级伤残,赔偿金额远远不止20万元,如你爸爸是合法的用工整体,应由其承担责任的话,可以接受法院的方案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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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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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的时候干嘛去了?开庭前就该要求追加集团公司为被告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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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以依法维护你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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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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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可以工伤认定,鉴定伤残后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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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有没有用工主体资格?如果没有,就应该有你父亲的上家承担责任。如需帮助欢迎拨打本律师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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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