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劳务派遣员工,在一家手机组装工厂工作,28号晚上加班期间因换料无聊与一位同事在流水线上搬手腕,意外造成同事右手臂骨折,去医院检察后要手术医疗费一万多,(因为医疗卡没有办下来,所以要现金,我们负担困难,也不知道到时候能报销多少),劳务派遣公司说是出于人道主义给两千元,厂里说他们没有责任出医疗费,说是因为我们自己打闹造成的,不属于工伤,所以只是先预支五千元做手术,之后再从我们俩工资里面扣除,请问劳务公司跟厂里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盼尽快答复,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