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两个女儿,但是,在小女儿刚出生的时候,就将她送人,并且在没来往!现在30多年过去了,小女儿也结婚了,但是不幸的是,他的丈夫去世了,而且养父母也都去世了,并且,她精神也有问题。如果,我认回了女儿,以后我走了的那一天,对我大女儿有什么影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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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时送小女儿时已办理了收养手续,即使现在将其领回照顾,你们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也不会恢复。您去世后,小女儿无权分得您的遗产。
如果当时送小女儿时未办理收养手续,可以认为您和小女儿之间还是父母子女关系,无论您是否领回照顾,小女儿都有权分得您的遗产。但这种情况下,规定不是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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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要看您当时送走小女儿时候,收养的那户人家是否办理了收养手续,如果办理了,就不会对您的大女儿有什么影响,如果没有办理,再分遗产的时候是会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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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