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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下我在以前公司担任工会主席期间,借款还剩6000未还清,并于去年8月离职,离职时经财务审核无任何借款,今年2月份公司财务给我发函,说据查实我2012-2013年共有6000借款未清并叫我尽快联系归还,并说不排除走法律程序,请问这个怎么处理,如果我不还,会不会构成违法犯罪?

合同纠纷
2014-04-22 16: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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