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律师:有的合同会规定合同的有效期,这个有效期具体的意义是什么?如果我的合同里面既规定了合同履行期限,又规定了合同有效期,在合同履行期过后对方没有履行约定义务,但尚未超过合同有效期,我能否主张解除合同?还是一定要等过了合同有效期之后才能主张解除合同?
-
[quote][b]以下是引用[i]ccjss在2005-9-13 12:58:00[/i]的发言:[/b]
薛律师的意思我明白,比如劳动合同,知识产权的授与实施合同必须约定合同有效期.
这里我指的是一般买卖合同中有合同有效期的约定,而合同中并未就此条款做出解释或权利义务约定,此时这一条款有何意义呢?
[/quote]
买卖合同中的有效期的约定,有的时候是表示在该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买方又再次给付了部分货物,价款等问题可以按照原来合同执行! 这些情况,正如楼上杨律师回复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行!
-
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因为合同是否成立和有效是有法律来明确规定的,所以关于有效期的约定应当是无效。
-
那约定合同有效期还有什么意义呢
-
本来就没有什么意义啊,合同自依法成立之日起生效,自履行完毕之日起失效,
-
薛律师的意思我明白,比如劳动合同,知识产权的授与实施合同必须约定合同有效期.
这里我指的是一般买卖合同中有合同有效期的约定,而合同中并未就此条款做出解释或权利义务约定,此时这一条款有何意义呢?
-
意义不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差不多明白了,谢谢.
-
谢谢薛律师!!
-
约定的合同有效期,是否有实际意义,关键要看是什么样的合同!在有的合同中约定合同的有效期的意义在于,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还可以按照此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