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男方因赌博欠债为逃避债务与女方协议离婚,有离婚证。女方借了娘家13万帮其还了一部分赌债,房子孩子归女方,房贷和男方借的信用社贷款7万5和利息都由女方承担。现在男方反悔了,说那是假离婚,一直反复纠缠我。要我给再给他6万块,才肯罢休。我提出给钱可以,但是要公证他是自愿离婚的还有房子和债务的事。其实第一次离婚协议里对这些内容已经很明确了。请问这个公证有效吗?如果公证以后他钱花完了又来纠缠我,我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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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公正,你们已经没有关系,离婚协议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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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需要给钱,如果其继续纠缠,可以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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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有效。再来纠缠可以报案或者起诉。
追问:他已经多次威胁我说如果走法律程序就要干掉我,要一起死。说是我甩了他,心里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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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在离婚协议里有约定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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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