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男方因赌博欠债为逃避债务与女方协议离婚,有离婚证。女方借了娘家13万帮其还了一部分赌债,房子孩子归女方,房贷和男方借的信用社贷款7万5和利息都由女方承担。现在男方反悔了,说那是假离婚,一直反复纠缠我。要我给再给他6万块,才肯罢休。我提出给钱可以,但是要公证他是自愿离婚的还有房子和债务的事。其实第一次离婚协议里对这些内容已经很明确了。请问这个公证有效吗?如果公证以后他钱花完了又来纠缠我,我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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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需要给钱,如果其继续纠缠,可以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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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公证,报警!
追问:他已经是一无所有了,我不能激怒他。他现在赖在家里不出去,白天睡觉,晚上就来折腾我。我真的无法忍受了。可是又不敢把他逼到绝路。所以答应再给他6万。想要他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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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