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进公司时是以双休设立的基本工资,后来从10月后到现在公司实行单休,但直到上个月才开始让我们签订加班自愿书及将工资计算方式改变为加班的总数(总额还是原来的基本工资)。 如果我现在离职,可以要回这几个月的加班工资吗(加班情况,有同事人证,也有离职上司证明)? 同时的还有几个人都是类似的情况,如何采取法律来保护自己,可否雇律师来全权代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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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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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加班工资
追问:如何收集证据? 现在只有几个证人与证言,还有离职的领导也可以证明。
另外因为是业务员所以公司不强制打卡,所以并不是每个星期六都会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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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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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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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