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1996年在广州xx公司广州东站装玻璃幕墙时,不慎高空坠落,导致高位截瘫,不能自理。
当时因年轻法律不了解,维权意识不强,后果考虑不充分,和公司签下一次性赔偿。当时生活费,护理费所有费用一起不到十万。和这些年后续治疗,并发症,货币贬值,物价高涨相比,那些补偿就是九牛一毛,太不公平。
我知道已经签下协议,时间很久,很难再找该公司。但这么多年我褥疮就十几处,有四处从96年到现在没好过。有两处治了十来年才好。处处可以看见骨头。现在天天还要换药。
现在还能要求赔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