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公交车起步时摔倒,造成右手胳膊骨折,当时因为老人年纪大,不想开刀动手术,所以自己找的老中医做的中医复位,后住院半个月,共花费医药费六千多,(如果做手术大概要花费两万多)现在和公交公司谈赔偿,人家说按法律规定,后续的治疗费补偿不超过前期医药费的三分之一,误工费因为老人已经60,所以法律不予支持,护理费和营养费都是按住院期间的天数算的,一旦出院,这些费用就没有了,我想问一下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吗?老人是右手骨折,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出院后老人没人照顾肯定不行,这左手吃饭都是问题,别说去自己做饭了,我们都还要上班,没时间在家一直照顾,这期间的找保姆的护理费怎么办,还有这期间的营养费怎么算,难道住院需要营养,出院就不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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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报警,搜集证据,起诉解决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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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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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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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