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3月20日和一个人吵架,22日晚上11点30分,被人把别克君越车的4个轮胎扎毁,所有的玻璃打碎,当晚报了110,第二天我找到监控视频提供给派出所,原来是另外有人看到我和别人吵架,借机半夜砸车,用了借刀杀人计谋。到今日为止,公安不抓嫌疑人,请问如何处理?恭请答复,谢谢,4s店说大约4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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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不予以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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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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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直接提起诉讼追究对方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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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刑事案件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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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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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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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涉嫌故意毁坏财产犯罪,建议督促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对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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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达五千元以上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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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