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婆2007年9月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2月举行婚礼。2008年3月4日办理登记结婚,2008年11月生下一男孩。由于婚前缺乏对对方的了解,以致婚后夫妻两人性格不合,经常吵架经常闹离婚。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之间的矛盾更加激化。我们之间没有财产也没有债务,我老婆有先天性遗传疾病蚕豆病,已经遗传给我儿子。2012年8月我曾经向人民法院起诉过一次离婚,由于证据不足,法院不批准判离。2012年9月我老婆带着年仅四岁的儿子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我去问过她娘家人,她们假装不知道。现在我想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望解答,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