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于1999年进厂,2002年厂里买的保险,直到今年2月我婆婆满50岁,在上班期间厂方就直接说明天不用来上班了,在此期间本人一直表现很好无迟到无早退,辞退之后厂方不给于任何赔偿请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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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是没有补偿的。但是你婆婆由于公司没有一直给她买社保,导致她享受不了养老保险待遇,这个你们是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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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能办理退休手续,辞退员工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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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方不存在赔偿问题,但因年满50周岁并退休,厂方未买社保致使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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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方不存在赔偿问题,但因年满50周岁并退休,厂方未买社保致使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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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