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一家外资公司应聘入职,却安排在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从劳务公司签合同派遣到一家外资公司工作一年半以上以各种理由没有转正式工,如何维权?
3、我已经在广州派遣公司工作一年半以上,现在快生拉,本应依法享受产妇福利,因为公司问题导致无法享受,如何维权?是否投诉赔偿?
4、劳务公司这一年半里一直帮我买有保险,但是一开始帮我买的不是广州保险后来才买广州保险,因为广州享受生育津贴必须购买广州保险满一年以上,所以后来购买广州保险的生育保险不足一年无法享受生育津贴福利。
5、一年半以上一直购买保险依法我可以享受津贴是由保险公司承担产假期间工资,但是因为劳务公司分开两地保险先后购买的原因,无法享受,是否应该过错公司?
是否应当公司赔偿产假几个月的工资给我?
6、劳务公司称先后购买两地保险,是因为派遣公司拨款限额的统筹,派遣公司前期拨款只能买清远区,后来半年多以后才增加拨款改广州保险。劳务公司意思应该是派遣公司叫他们买哪里就是哪里的保险,因为买保险的钱是派遣公司给的。
这两家公司导致原因最终追究于谁? 我的情况能不能得到赔偿? 责任哪家公司应该赔偿给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