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我们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附件,内容如下: 公司人事部已告知我关于参加‘社会保险’的详细情况,本人不愿意缴纳自己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并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今后不得以公司未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要求给予经济赔偿。 我想请问我们要是签署了这个文件会对我们以后的工作产生影响吗?万一以后与公司发生纠纷会不会给我们的利益带来危害?希望您给我们一点意见,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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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声明书在劳动仲裁和劳动纠纷申诉中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社保必须购买,这是具有法律强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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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让你们签这种协议是不合法的。这种声明书在劳动仲裁和劳动纠纷申诉中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社保必须购买,这是具有法律强制性的。《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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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让你们签这种协议是不合法的。这种声明书在劳动仲裁和劳动纠纷申诉中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社保必须购买,这是具有法律强制性的。《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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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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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声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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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