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一家美甲店的老板(不是房东)于2014年3月4日签了承包合同,合同上写了2014年4月1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承包给我和我姐。而3月5号到3月31号我们在这美甲店帮她看店,签合同的时候提前交了一个月的租金,可是3月30的时候美甲店的老板说房东要把店面收回,且她还说房东早在一个月的时候就告诉她们店面要收回不续租,她们早就道这件事情,却隐瞒我们,继续和我签合同,现在我们广告传单都发出去了,我们叫她赔偿广告费和误工费她们不答应,这种情况下我们能要回房租还有赔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