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一项工程合同上签字,首先在合同上已有县长的签字,证明工程已经获得,但是签字后县长证实本人并没有签过此类文件,按照合同的要求,我方已支付20万的金额,现在已无下文,另外一方避而不见,没有固定的居所,此情况已经跟当地警方说明,但案情没有一点进展,并说明如果追加款项要交纳一定数额给警方,请问上述情况法律途径该怎么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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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合同上有签字或盖章,无论合同有效无效,你支付的20万对方应返还,如合同有效,你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建议你带合同与律师面谈,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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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确定合同是否成立生效,然后根据双方履行情况确定问题的解决办法,是合同无效后返还,还是合同有效继续履行或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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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只要掌握对方财产状况,那么可以先行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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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