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不还,我现在要告他,开庭需要多少费用?有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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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如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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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的收取与你的诉讼标的有关。也就是具体收你多少钱与你要多少钱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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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欠你多少钱,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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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凭借条或欠条,立即向被告(欠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胜诉后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诉讼费用得看欠款的金额,立案时由你先支付,胜诉后由被告(欠款人)承担。
3、起诉并胜诉后,欠款人仍然拒不还款,可以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直到欠款被全部追回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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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起诉的多少计算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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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委托律师,可以具体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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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是以标的大小决定收费比例的,要看对方欠你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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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