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买卖,卖主不肯过户,我们起诉法院胜诉,卖主坚持不肯履行义务,法院已经强制陪同过户,我们现在要求卖方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请问各位律师,这个债务利息怎么算呢?我们房子买的时候市场价是40万,现在是109万。我们买卖时签的合同里面有规定不肯过户的违约金,但没有规定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是法院判决书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写了一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所以,我们现在要求卖方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这个债务利息怎么算呢?谢谢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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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债务利息以法院判决书里面要求的被告履行支付的数额为计算基数,乘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
追问:谢谢韦律师,但问题是判决书上没有规定被告延迟期间应该履行的数额,只是写了一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那么这样应该怎么计算呢?
解答:你好,带上你的判决书就近找个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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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从支付期限届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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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未支付期间的同类贷款中最高的贷款利率计算;
2、按上述计算出的利息的双倍。
追问:谢谢程律师,请问,什么是同类贷款呢?我这种情况的同类贷款最高利率应该怎么计算呢?程律师能简单地给我一个参考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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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