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去年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过了半年我打算第二次起诉,但立案人员说要以对方拿到判决书的日期为准。去档案室查询,没有任何的判决书送达记录,去找法官沟通,法官故意拖延,最后他说9月6日公告的,也就是我领判决书的那天。他给我写的生效证明上写11月21日生效。但是档案室没有公告记录,而且这个公告时间也有问题,为什么不直接送达给被告要直接公告呢?我想请问法官所给我开的这个证明在法律上有效吗?我能以这个为准进行第二次起诉吗?

婚姻家庭
2014-04-09 06:39:0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如何办理
6380
提交管辖权异议还需要提交答辩状吗
管辖权
提交管辖权异议还需要提交答辩状吗
起诉离婚立案多少钱
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立案多少钱
职务侵占罪立案后程序
职务侵占罪资讯
职务侵占罪立案后程序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离婚房产 17706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66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43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27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23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7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