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进公司的,到2014年年底合同到期,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工作能力不合格而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与我继续签订合同了,是否要给我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需要裁员,而我在裁员名单里,应该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到我,不然应该给予一个月的赔偿,那口头提前一个月通知我被裁员了,算吗?
-
合同到期不续签你有赔偿。合同期内解除双倍赔偿。口头通知你承认的视为书面通知,不承认的需单位举证。。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
合同到期不续签你有赔偿。合同期内解除双倍赔偿。口头通知你承认的视为书面通知,不承认的需单位举证。
-
合同到期终止的,不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原因未续签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合同到期后解除,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裁员要经过法定程序的。裁员也是要给予经济补偿金的。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