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的我老婆苏州的,我们去年领的结婚证,今年她出离婚,结婚证是危房换来的,本来拿两个大套,就因结婚证可以加部分钱再拿一套小套,现在她们提出离婚,她们说赔偿我给他们的钱,房子只给我很少的钱,请问她们这样做是不是不合法?我该怎么通过法律来保护我不受财产上的纠葛,我是不想离婚的。是她们提出离婚。请问律师给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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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同意离婚,你可以在应诉时积极主张你们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在判决不离婚的前提下,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才不会被分割;否则,房屋会被要求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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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证明因结婚证多获得安置面积的,可以要求分割相应的安置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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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证据证明因结婚证多获得安置面积的,可以要求分割相应的安置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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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想离婚法院第一次会判不离婚的。但是既然对方已经提出了,拖下去也没必要,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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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不同意离婚,对方如起诉到法院,可委托律师争取应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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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