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公司欠我六万块钱五六年了,有欠条没还款日期,每次要都说没钱。今年三月他给打了张还款批条,可是他又说这六万不都是他自己的。还有他哥的钱在里边,他让我去找当时的现场经理,可这现场经理就是不接电话也不露面,请问我起诉他能要回他的欠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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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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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积极收集不返款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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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可以。但得确定今年三月的这张还款批条和欠条是同一人所写,并且是原件。如果是,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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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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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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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有诉讼时效的,从出具日期起两年。又打了批条可以认为认诺中断时效,可以起诉。或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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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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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建议及时起诉吧,起诉时注意先解决诉讼时效问题,如有可能建议做好财产保全,以便于将来判决能够顺利执行,需要律师帮助可以与我联系,常年承办各种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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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