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志您好! 我朋友两年前借我60多万元,分别打了几张给我,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和利息。才借款的头几个月按月息一分五付给了我利息,尔后至今未付分文,并且他把钱都放高得贷了,也收不回来,我多次讨要无果,所以烦请律师支招,帮我想想办法。我这个朋友家的情况如下: 1、他一家住在县城,他是事业单位退休工人,月退休金3000左右,爱人退休金2000元不到,儿子和媳妇工作不固定,,孙女3岁; 2、他一家5口人住150平米别墅,价值120万元左右,但该别墅产权最近已过给了他儿子名下(未分家); 3、他还有2间门面房,价值240万元左右,是一拖二的上下两层,共298平米,但该房屋是人家欠他钱没有能力还,把这个政府拆迁安置的房屋以买卖形式算抵给了他,没有房产证,但有债务人的政府拆迁安置协议和他们双方买卖协议,房子早己分过了,由于多出了面积,要倒贴政府40万元左右,因无钱交给政府;至今未能拿到钥匙; 4、他自己还有一处政府拆迁的安置房95平米,价值28多万元,有拆迁安置协议,没有房产证,由于要倒贴给政府近10万元,房子分配了一年多,因为拿不出钱,至今钥匙没有拿到手; 5、他还有一处房改房,有房产证,60多平米,价值10万多元,建筑年代较早,已列入今年棚户区改造,即将拆迁;6、据了解他自己说差外债总共280万左右,真要以他家目前的财产用于还债,按说也不成问题,但他就是不还,房子因未拿到钥匙又不能卖。律师同志,如果我要起诉他,以上这些财产能得到执行吗?您说我该怎么办? 拜托诸位律师尽快给予想想最佳办法!本人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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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诉讼意向,可直接电话详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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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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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